书法的“结构规律之美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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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宇宙间的物体都有自己的结构规律,生命越高级结构越复杂。很多大科学家都曾感叹物质世界的结构之美,从宏观宇宙到微观的原子结构,仿佛造物主有特别精心的设计。中国书法具有鲜明的形式美,它们表现出来的,同样是一种结构规律之美。

  首先,中国书法的形式美完全符合美的普遍规律。物体的结构规律,往往具体体现为对称、平衡、和谐、有序、节奏、韵律、错综、协调、对立、统一等秩序与法则。大凡体现了这些秩序、法则的事物,都会有一种形式美。中国书法的“法”表现在字的点、画、行、篇之间,它们既是书法形式美的法则,又完全符合客观事物所普遍具有的美的规律。例如,中国书法的五种造形规律即是如此。

  平正。如欧阳询《九成宫》中的“台”字。

  对称。如《嶧山刻石》中的“高”字(全对称),“分”字(总体对称,局部不对称)。

  参差。如王献之《洛神赋十三行》。

  连贯。如王羲之《兰亭序》。

  飞动。如汉代《孔宙碑》。

欧阳询 《九成宫》

  其次,中国书法的形式美与西方发现的科学之美是完全吻合的。凡是美的事物都符合美的规律,但中西方对美的规律往往具有不同的理解。“美是和谐与比例”,这是西方传统的认识。西方艺术一直都在寻求美的客观法则,这和西方的科学精神有密切关系。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是这种美学理论的最早倡导者,他们把美看做数字关系,和内容表现无关。他们测度琴弦的长短,把音乐上和谐的美感用数字的比例来表示。“黄金分割”便是他们提出来的。这种能够测试出来的具有美感的比例,在建筑、雕刻、绘画、音乐以及人体上都能得到验证和应用。有意思的是,中国书法的形式美在许多方面都和“黄金分割”相吻合。秦《泰山刻石》中的“斯”字也是如此。

汉代《孔宙碑》

  中国书法不仅体现出西方艺术追求的科学之美,更直接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的“中和之美”。“中和”就是各种不同事物间的和谐。“致中和”是中国艺术最根本的规律。中和之美就是要形神兼备、轻重得宜、疏密有致、虚实相生、动静相和、刚柔相济、多姿多彩而又浑然一体。这就是中国传统的中庸之道。“中庸”不是平庸,而是高度的和谐状态。孔子说:“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,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”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就称得上“文质彬彬”,因为他的书法既沉劲入骨、天真拙朴、有自然之趣,又风神飘洒、婀娜妍美,尽得形式之美。这种美,就是中和之美。

  “黄金分割”,调和长方形原理。其中的关系也是一些生物成长的原理,并且成为许多建筑与艺术结构的基础。黄金分割被视为“完美”的长方形比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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